《國際寬容日》
撰稿:劉超祺博士 2020年11月13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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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寬容日
寬容憲章
1945年11月16日,正值是聯合國第十五週年大會,聯合國(The United Nations)成員簽署一個「有關寬容的憲章」(a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on Tolerance),「憲章」的內容是這樣的:“the Declaration affirms that tolerance is respect and appreciation of the rich variety of our world's cultures, our forms of expression and ways of being human. Tolerance recognizes the universal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of others. People are naturally diverse; only tolerance can ensure the survival of mixed communities in every region of the globe.” 意譯這個「憲章」的內容是這樣的:《宣言》申明寬容是對我們世界上豐富和多樣化的文化、我們的表達方式和人實踐生命的尊重和欣賞,寬容認可了普世性的人權和他人的基本自由,人天生就是多樣性的,只有寬容才能夠確保多樣化的社會在全球的每一個角落裏並存。
國際寬容日
1993年,聯合國大會宣布1995年為「國際寬容年」(the United Nations Year for Tolerance)。聯合國在1996年12月12日《聯合國大會第51/95號決議》(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by resolution 51/95)議決於每年的11月16日為「國際寬容日」,或者譯作「國際容忍日」,官方的正式英文名稱為“the International Day for Tolerance”。今年是在星期一。
Tolerance
英文字“tolerance”可以解做「寬容」、「容忍」、「忍受」、「忍耐」等等。宇宙的基本特徵「真、善、忍」,亦是神賜予給人做人的準則,“tolerance”很明顯,他符合了這個做人的準則,因此,聯合國定立每年的11月16日為「國際寬容日」,也是值得支持的。
好人好事
既然是這樣,本文就試圖找一些發生在我們身邊而符合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好人好事」,作為做人的心靈雞湯。
好人好事I
第一個「好人好事」發生在香港,當時是2017年12月12日晚上7時,在巴士總站,一名女士和一名小女孩同行,那名小女孩看來只有三、四歲,是那位女士的女兒。媽媽突然跌倒地上,精神不振的坐在地上站不起來,那名小女孩頓時驚惶失措哭起來。一位巴士司機目擊情況,立即上前協助,司機了解情況之後,便致電999,在警察和救護車未到之前,他一直看顧和安撫著那位女士和那名小女孩,令他們安心的等待救援。輿論都讚賞那位巴士司機助人的精神,所以說:莫以善小而不為,只要對人有益處的,我們都應該做。
好人好事II
第二個「好人好事」亦是發生在香港,當時是2017年12月15日晚上八時,在一間快餐店裏,一位婦人坐在一旁,悄悄地留意食客有沒有吃剩的食物, 那時一名食客吃剩小半便離開,那位婦人即時把那些飯菜悄悄的移向自己面前, 怎知快餐店清潔職工趨前準備收走那些飯菜,一位坐在旁邊的年輕人立刻友善的向清潔職工說了一句:「她還未吃完呀!」清潔職工抹過檯面之後便走開,那位婦人輕輕的回應了感激的一句:「謝謝你!」然後狼吞虎嚥的把飯餸吃光。之後,那位婦人補充了一句令人心酸的話:「我的親友、兒女也不理我哩!反而是一個三唔識七的人肯幫一下我。」輿論都讚賞那位年輕人的善心和與人為善的態度。
好人好事III
第三個「好人好事」發生在台灣,當時是2017年12月14日下午,一位國小一年級學生放學回家,在路上發現了一個錢包,他打開錢包一看,原來裏邊有一大疊1000元面額的紙幣。
他左思右想:我應該在這裏等候失主,還是交去警局呢?
最後他決定在原地先等一會,看看失主有沒有回來找尋失物。
十二月的台灣還是相當寒冷。在寒冷的天氣下,他苦候了半個小時,還不見失主回來認領,於是他便回家找外公陪同一起到附近的警局報案。經警員點算,錢包共有台幣十六萬五千元,最終物歸原主。
這件事件經傳媒報導之後廣為人知。男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他從拾到錢包的一刻開始都沒有動過貪念,沒有想過把金錢據為己有,更沒有想過要獲得任何報酬或獎勵,因為他記得老師的教導:誠實是一種美德,做人一定要誠實,見到不是自己的東西就要拾遺不昧,不應該存有貪念。
輿論都一致認為那位男童非常誠實、本性善良、品格非常好;老師在繁重的課程壓力之下,還會抽時間給學生灌輸正確做人的道理,實在難得。所以學校一定要重品德教育。
好人好事IV
第四個「好人好事」發生在湖南省的一個街市,當時是2018年1月1日中午,當時街市的人流比較多,一位男士向一位242小販婆婆買一斤菜。那位男士問小販婆婆:婆婆!給我一斤白菜,多少錢?
小販婆婆回答:五元
那位男士以一張一百元紙幣付款,婆婆看過鈔票,沒有問題,就準備找回九十五元給那位男士。
那位男士突然向小販婆婆說:婆婆!我應該有5元零錢,你先給回那張100元,我再給你5元零錢。
小販婆婆就給回他一百元。
那位男士找了一找錢包,就對小販婆婆說:我的零錢不足5元,我還是付一百元給你找贖吧!不過請你快一點,我趕時間。
小販婆婆就收了他的100元,連忙找回95元給他。
那位男士拿了白菜和那95就匆匆離開了。
由於小販婆婆第二次收到100元鈔票時,以為是跟第一張一百元紙幣一樣,加上那位男顧客的催促,所以沒有再看清楚第二次收到的那張100元紙幣,事後點算的時候才發現那張一百元是偽鈔,但是想追究也追究不了。
小販婆婆頹喪的坐在攤檔上,差點哭了出來,自言自語道:唉!不見了100元,我要賣多少斤菜才能賺回來,真慘囉!
一位好心人走過,知道了小販婆婆被騙去一百元的事,便拿出一張一百元的真鈔來交換小販婆婆那張100元偽鈔,並且當場把假鈔撕毀掉。
第二天,那位好心人將小販婆婆被騙去一百元的事放上互聯網,企圖喚起市民的醒覺,因為在中國大陸假貨、假鈔奇多,大家以後交收金錢要額外小心,以防受騙。意想不到的是,貼文一出,很多好心人都同情小販婆婆的遭遇,都捐出一百元給小販婆婆。
這件事證明即使在世風日下的中國大陸,好心還是比壞人多。所以說:人之初, 性本善。做人一定要做一個好人,充滿善心的好人。
結語
祝各位能夠「做好人、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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